上一页|1|
/1页

主题:新站XZQTD101号地块4月25号 拍卖

发表于2014-04-09

据合肥土地市场最新公告,原定于4月17日拍卖的新站区新站区铜陵北路与物流路交口西南角24.47亩XZQTD101号地块延期至4月25日拍卖。  

一、新站XZQTD101号地块基本信息


新站区XZQTD101号地块东至铜陵北路,南至纬西路,西至用地界线,北至物流路。土地出让面积24.47亩,规划用途商业用地,土地出让40年,容积率≤4.5,绿地率 ≥20%,建筑密度≤30%,参考地价180万/亩,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

备注:(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人,报市土委会“取消供应”,或申请采取挂牌或现场竞价方式供应。


(2)具体拍卖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竞买登记


竞买人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间由2014年3月27日至2014年4月15日调整为2014年3月27日至2014年4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由2014年4月15日上午11:30延期为2014年4月23日上午11:30。拍卖日期由2014年4月17日上午9:00延期为2014年4月25日上午9:00。


四、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为2014年4月25日上午9:00。


2、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五、 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合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自持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的30%,整体运营,不得对外销售。


5、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绿化及铺装方案报市规划局审批备案)。


6、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2]28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合规[2012]104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7、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拍卖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


8、本次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土地登记,并由合肥市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9、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10、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11、受让人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规划建设及施工许可,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否则,由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12、容积率等指标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13、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发表于2014-04-09

周五见!

发表于2014-04-09
爱是不是放手才珍贵,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新站XZQTD101号地块4月25号 拍卖”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