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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参保后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发表于2012-08-01

门诊医疗待遇: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属于职工医
保范围内的由其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不足支付部分个人现金支
付。医保个人账户也可用于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规定范围内的
药品和医疗器械。



住院医疗待遇:参保人员住院时发生的属于职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支付。在本市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门槛费)分别为
200元、400元、600元;同一自然年度内住院两次以上的,自第二次住院起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门槛费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医院6%;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4万元。

发表于2012-08-01
不生病最好咯
发表于2012-08-01
学习学习
发表于2012-08-01

长知识了

发表于2012-08-01

学习了

发表于2012-08-02

参保这么多好处啊

发表于2012-08-02
没事最好不要去医院~
发表于2012-08-02
还阔以吧
发表于2012-08-02

现在就医好贵啊!

发表于2012-08-02
引用:章鱼泡泡在2012-08-02 11:18:31写道:原帖
现在就医好贵啊!
 
 生病看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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