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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定了!合肥住房维修基金交存新政最快明天或可执行,5500以上买房的用户都赚了!

发表于2017-11-30

自11月21日,最新修订的《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在合肥市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从修订版的《暂行规定》发布起,房屋“养老金”将按建筑面积交存。这一消息出来后,受到广泛关注!


如今又一大好消息

合肥维修基金交存新政,最快明天就可以调整了,最迟2个月内,具体信息将在这两天正式公布!





商品房首次维修资金,具体标准为:

整幢建筑物规划为地上多层(七层以下)的物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交存;

整幢建筑物规划为地上高层(七层以上含七层)的物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0元交存。

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单独确权的车库(位)、储藏室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交存。

整幢建筑物规划为地上配电梯的多层物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0元交存。

安置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方面,多层房屋产权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交存维修金,高层房屋产权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0元交存维修资金。

合肥行政区域内的公有住房,买受人按照购房款总额的1%交存维修资金;

售房单位按照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0%、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0%一次性提取并交存维修资金。 


目前合肥市物业维修资金缴纳政策:




修订前,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按照有没有电梯一刀切,有电梯的交总房款的2%,没电梯的交总房款的1%。但现在合肥房价过高,改成按面积收取,就合理得多,也省钱的多





备注:以上内容来源网络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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