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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合肥楼市新风向

发表于2016-04-01
3月31日,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市房产、国土资源、工商、物价等四部门将联合发文,严厉查处“捂盘惜售”等各类违规销售行为,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前两月市区房价 同比增长14.88%
“总体来说,合肥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合肥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合肥市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决策部署,紧盯成交量、成交价格、土地供应量、在建工程量等主要指标,采取市场监管、房价备案和指导、优化土地供应等有效措施,力求房地产市场稳字为先。
今年1-2月,市区商品住宅实际销售价格为9349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4.88%。该负责人表示,随着房地产市场持续回暖,合肥出现了局部地区存量房交易价格过快上涨,少数开发企业捂盘惜售、住房销售捆绑车位等现象。
不同区域差异化供应土地
针对房价过快上涨的现象,四部门即将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基于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联动机制,合肥将调整土地供应政策,加大城区住房用地供应量的同时,对已出让土地项目进行清理。
“2016年,城区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同比增加15%以上。”《意见》表示,将实行差异化土地供应政策,通过调整土地供应稳定市场预期,在商品住房价格较高、价格波动较大的区域,增加住房用地供应;在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区域,减少或暂停土地供应。适当控制商住混合用地和商业办公用地供应量,保持房地产用地供需均衡。
此外,对于已出让土地项目,合肥市相关部门将进行集中清理。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闲置一年以上的土地按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对闲置2年以上的土地依法收回。对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以及不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行为的企业,限制参与土地市场竞买。
严查“捂盘”等违规销售行为
对于“捂盘惜售”、捆绑销售等违规销售行为,相关部门将严厉查处,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意见》要求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在10日内全部公开房源并一次性对外销售。
对商品住房已达到预售条件但不及时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经督促拒不申报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将要求开发企业现场销售。严格禁止捆绑销售,规范车位(库)等各类销售管理。商品住房配套规划建设的产权车位(库),须在该住房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销售和出租;不得销售或通过长期租赁等方式变相销售人防车位(库)。严厉查处强制捆绑销售违规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督促开发企业严格落实车位(库)销售明码标价公示制度。
此外,建设规模小于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宜一次性申请预售;建设规模大于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商品房项目,确需分批预售的,每次申请预售规模不宜低于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尾盘除外)。
四部门将专项整治中介市场
对存量房交易违规行为,四部门将组织对房地产中介市场进行专项整治。通过责令整改、信用考评、暂停或关闭经纪机构存量房网上签售、依法处罚等措施,打击房地产经纪机构众筹、垫付购房首付款等投机行为。
合肥还将对价格进行监管,对不能科学合理制定明码标价备案价格的商品住房项目,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暂不予以明码标价备案、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不得高于明码标价备案价格销售商品住房。
《意见》还指出,将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及时出台针对性调控措施。建立房产部门牵头,工商、物价、国土、规划等部门参与的房地产市场联席会议制度,合力维护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同时通过信息公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等方式引导开发企业理性经营,倡导购房者适度理性消费。
发表于2016-04-01
希望政府能做点实事
发表于2016-04-01
这房价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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