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捆绑车位销售问题,合肥出台意见是要狠狠治理了!

发表于2016-04-08

   

   合肥将打击捆绑车位销售等行为!!!!

针对前期出现的“捂盘惜售”,《意见》规定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后,必须在10日内全部公开房源并一次性对外销售。违规者,房产管理部门将要求开发商由预售转为现房销售。


为稳定二手房价格,多部门将联合对中介市场进行专项整治,打击房地产经济机构众筹、垫付购房首付款等投机行为。


近期,合肥车位销售火爆,此次文件明确,禁止捆绑销售车位(库),工商、房产部门将加强车位销售监管,商品住房配套规划建设的产权车位(库),须在该住房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销售和出租;不得销售或通过长期租赁等方式变相销售人防车位(库)。


此外,在预售管理上,合肥市也调整单次申请预售最低规模,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宜一次性申请预售,以此扩大商品住房有效供应量。


据悉,该《意见》自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一年。

发表于2016-04-08
newhouse1022138741,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捆绑车位销售问题,合肥出台意见是要狠狠治理了!”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4-08
不行啊
上一页|1|
/1页